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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津湘汽车临港4S店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28365-365打不开     发布时间:2018-06-15 14:53    浏览次数:1

湖南津湘汽车临港4S店建设项目

经审议,2018年6月15日,我局拟批准《湖南津湘汽车临港4S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云港路通关服务中心571室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42237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津湘汽车临港4S店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岳阳市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国际汽车城联港南路

建设单位

湖南津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津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2500万元在湖南岳阳市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国际汽车城联港南路建设湖南津湘汽车临港4S店建设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15617m2,总建筑面积9433.42 m2,本项目拟建设两个4S店,分别为一气丰田和长安马自达4S店,项目建成后主要形成为客户提供品牌汽车整车销售、零配件供应、维修保养和信息追踪等服务。预计年销售品牌汽车3000台,年维修汽车5000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措施,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要求,规范厂区雨污管网,确保项目区废水得到有效收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清洗废水一起经絮凝沉淀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中表2的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最终进入临港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若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营时,项目区至临港新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网仍未连通,则应在厂区废水总排口前建设1个有效容积20m3的废水收集池,每天将预处理达标后的废水收集后拉运至临港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喷烤漆房应进行密闭,喷烤漆废气经过滤棉过滤及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总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应满足湖南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限值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危废暂存间。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车辆维修产生的废旧轮胎、废电子元器件、引爆的安全气囊、废包装材料、废金属零件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废矿物油、废矿物油包装桶及废油漆包装桶、废铅蓄电池、废制冷剂、废油漆渣及遮蔽纸、废活性炭和过滤棉及废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及危废产生、收集、贮存、处置全过程管理台账,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