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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管理范围内生产作业许可

来源:28365-365打不开     发布时间:2018-06-08 15:06    浏览次数:1

▲申请材料目录

①河道管理范围内生产作业许可(不含河道采砂):

(一)水行政许可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2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及法人代表和受委托人身份   证明,加盖单位公章)(2份);

(三)建设项目立项(核准、备案)及初步设计等批复文件,长江委、省水利厅涉河建   设方案批复文件及河道位置界限许可证(各2份);

(四)生产作业方案(2份);

(五)生产作业设备、设施、人员以及安全设施证明(2份);

(六)保障防洪安全责任书(2份);

(七)防洪影响补偿落实方案(10份);

(八)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及有关协议(2份)。

②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许可:

(一)水行政许可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2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及法人代表和受委托人身份   证明,加盖单位公章)(2份);

(三)采区河道采砂规划批复文件(各2份);

(四)公开招、拍、挂竞争取得的成交确认及相关资料(2份);

(五)采砂船舶证书(国籍证书、登记证书、检验证书,船员证书,安全设施证明等)  (2份);

(六)协议采砂船舶共同开采协议(2份);

(七)采砂船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10份);

(八)保障防洪安全责任书、保障通航安全责任书(2份);

(九)国土、交通部门会签意见(2份);

(十)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和有关协议(2份)。

▲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6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即通知受理人。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

▲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730-8422909

▲监督投诉渠道

城陵矶新港区监察室 0730-8422133

▲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城陵矶新港区通关服务中心一楼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其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